收益法定性的不排他性,导致的证据多样可能性

研究人员曾经旁听了一个刑案庭审过程,由于被告代理人对收益法的不了解,请来的专业评估学究对法律也不甚了解,整个质证过程无法涉及收益法的实质内涵,最后还是“肌无力”,败下阵来,不能有效对法官心智形成影响。

刑案中不同的财产状态,代表不同价格表现方式

财物的价格,应该就是财物在基准日时的市场平均价格、中等价格、中间价格等的表现,这个观点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他们认为不存在鉴定评估目的、不存在财物在什么状态等等情况,财物的市场表现的价格就是它的唯一答案...

“价格定义”在刑事案件中的思考与应用

随着刑事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有些法律条文有所变动更改,但文章中体现出的价格定义思路对从事刑事案件价格鉴定的人们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帮助和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