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0/03/12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价格 鉴定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分支机构: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3月11日关于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最新通告,以及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关于做好价格评估行业复工的通知,尽可能确保我司在疫情防控期间合规、勤勉尽责做好价格鉴定评估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现就我司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价格鉴定评估工作中涉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市及其他高风险地区各部门、分支机构应按不早于3月20日24时前复工复产;中、低风险地区各部门、分支机构开展复工复产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由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工作。

二、开展工作的各部门、分支机构人员应随时保存好自己的健康码“绿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在省内安全有序流动。

三、疫情防控期间,因交通管制、隔离管制,致使评估人员无法进入或因安全风险大不宜进入评估标的实物(实地)勘验的,各部门、分支机构应与委托方协商,在委托方出具书面同意函件的前提下,要求委托方指定领勘人,在评估现场进行配合,组织评估人员实施在线勘验

在线勘验是指评估师与委托方指定的现场领勘人联系,通过实时定位和即时视频通讯手段,对照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标的相关资料,按照一定的顺序,引导现场领勘人完成评估标的全方位拍摄,同期实现评估师充分了解评估标的实物状况的过程。

在线勘验程序,疫情解除后,一些证据改变、时间要求急、不复杂案件或委托方认可同意的案件等,都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评估标的进行远程实物(实地)勘验

四、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实体接触,有效防控风险,缩短评估委托(尤其外地评估委托)时间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总部设立临时专家组,专家组人员由公司顾问、价格鉴证师及其他业内专家组成,与各部门、分支机构建立微信群等网络办公方式,对远程实物(实地)勘验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由具体指派分配本案评估师对勘验记录和评估报告实行电子签章。

五、采用远程实物(实地)勘验和在线核验资料的,评估报告中应做特别提示。

评估报告依据不足假设中应说明因为疫情影响的客观原因,评估师无法亲临现场,经与委托沟通同意,评估师采用即时通讯技术远程实物(实地)勘验,该在线远程实物(实地)勘验可视为评估师在受限条件下勤勉尽责,合理合规。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中应说明:评估师通过远程实物(实地)勘验所看到的毕竟不是现场的全部,可能存在部分差异,本报告假定远程实物(实地)勘验评估标的状况与评估实物(实地)勘验评估标的状况一致。如远程实物(实地)勘验存在较大遗漏和偏差,对评估标的价值影响较大的,应重新评估

 

 

 

 

 

           本惟识(湖北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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